證監會將於6月1日推出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指引,包括接受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領牌照,但尚未批准任何平台向散戶提供服務,以保障散戶利益,新指引可分為六個方向:
- 散戶可6月1日即時經香港虛擬資產平台買賣? 不可,證監會6月1日正式接受平台申領牌照,但證監尚未批准任何平台向散戶提供服務,而大部分公眾可接觸的交易平台都不受證監監管,料下半年可批出首批牌照。
- 散戶可買賣哪些代幣?穩定幣有份嗎? 證監會將為零售客戶可買賣的代幣設有納入準則,包括代幣必須納入由兩個獨立指數提供者所推出的至少兩個獲接納的指數當中,且視之為最低要求,平台營運者須確保代幣具高流動性。
- 穩定幣方面,證監會指,金管局正審視穩定幣的監管安排,預計今年或明年實施,在其正式於香港受到規管前穩定幣不應獲納入以供零售買賣。
- 經海外平台買賣加密貨幣是否合法? 證監會新監管制度對象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投資者若在海外平台買賣,將不受新制度監管,在出事後不受證監保障。不過,值得注意,若有交易平台在香港沒有領牌而以廣告、代言人等方式招生意,屬刑事罪行。
- 加密貨幣提款機會否違法經營? 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稱,若單純是提款而沒有交易,不在監管範圍內,但若提款功能與交易有關連,將視乎實際操作而定。
- 受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可否提供收益、存款及借貸服務,可否自營交易? 不可,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主要業務是擔任代理人,及為客戶的買賣盤提供對盤的途徑。